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低温天气和春节期间环境应急工作的通知
(鄂环办[2011]1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切实做好近期低温天气应对工作及春节期间环境应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有效及时控制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和环保部相关文件要求,现就防范低温天气环境灾害、做好春节期间环境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各地环保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实际,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制度,强化各项应急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环境安全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二、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各地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要求,确保通讯畅通、反应快速,保证主要领导及应急人员24小时联络畅通。要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车辆、仪器等环境应急准备。收到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立即报告值班领导,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现象。
三、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作
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相互通报事件信息。一旦辖区内发生涉及危化品的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要立即与相关部门核实并紧密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防止和减少次生环境危害。
四、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地环保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的涉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等企业及易引起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整改,突出抓好集中饮用水源地、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隐患排查。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从源头控制环境事故的发生。
各地要于1月28日前将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安排报送省厅应急信访办公室,于2月22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我厅。
联系人:省环保厅应急信访办公室 葛红波
电 话:027-87166810 (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