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2)望水台街道、祈家镇全域。

  (3)弓长岭城区(含汤河镇所辖行政区域、安平乡所辖行政区域、鞍钢弓矿公司厂区)。

  4.四等地段。城区除上述级别以外地段划定为四级(包括兰家镇的西喻村、单家村、四合村、石灰窑村及原罗大台镇的尖山子村、接官村、高营墙村)。

  (二)灯塔市地段等级划分。

  1.一等地段。烟台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万宝桥街道办事处所辖大路、金家洼子、大荒地、前蓝旗、后蓝旗、红旗、碾盘沟、万宝桥、西高屯、二道沟10个村,古城街道办事处所辖前蒲草、邵二台、石桥子3个村,佟二堡镇政府所在地。

  2.二等地段。灯塔市行政区除佟二堡镇政府外的建制镇政府所在地。

  3.三等地段。开征区范围内上述地段以外地区。

  (三)辽阳县地段等级划分。

  1.一等地段。首山镇及所辖区域(不包括从兰家镇并入的马家村、响山子村)。

  2.二等地段。刘二堡镇及其所辖区域、兴隆镇所辖区域。

  3.三等地段。开征区范围内上述地段以外的地区。

  四、地段等级调整后的税额标准

  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分21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12元/平方米、9元/平方米、7.5元/平方米、2.4元/平方米6个等级。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1.城区适用4个等级。一等21元/平方米、二等15元/平方米、三等12元/平方米、四等9元/平方米。

  2.灯塔市适用3个等级。 一等12元/平方米、二等9元/平方米、三等7.5元/平方米。

  3.辽阳县适用3个等级。 一等12元/平方米、二等9元/平方米、三等7.5元/平方米。

  凡在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企业职工宿舍(包括家属宿舍和独身宿舍)用地,年税额标准均为2.4元/平方米。

  五、其他

  (一)本通知由市地税局负责解释。

  (二)本通知所称地段等级只作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使用。辽阳中心城区区域等级范围以《辽阳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税征收级别图》为准,对区域等级范围划分不明晰或有争议的,由市地税局裁定。

  (三)市政府2007年4月1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税额标准和共享比例的通知》(辽市政发〔2007〕23号)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有关内容及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于2007年3月22日发布的《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辽市财预〔2007〕70号)同时废止。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