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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发〔2009〕129号)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

  近年来,在各级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及统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本着“为管理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卫生和人口计生中心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任务,为各级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大量统计信息,较好地发挥了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为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应该看到,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不够、统计机构与人员队伍不健全、部分数据口径不一、统计时效性较差、统计资源开发与利用不足等。

  随着国家及省、市医改政策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工作的推进,我市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新的国家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调查制度的实行,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变化,以提高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为此,我委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对卫生和人口计生管理的重要性

  统计工作是卫生和人口计生管理的重要信息支撑,是现代化管理和科学化决策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也是检验和监督管理决策成效的重要手段。此外,病案统计还是临床诊治及医学研究的重要资源。因此,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高度重视,抓紧抓好,善于应用统计信息科学决策、改善管理和指导实践。

  二、加强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

  组织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是开展卫生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科学设置统计机构,合理配备统计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依法设置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和档案等基本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

  三、加强培训学习,努力提高综合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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