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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2、被核查企业应按照《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和被核查企业应提供资料目录提供真实资料,填写企业核查表,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予以说明。被核查企业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附件:1.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核查表 (招标代理机构)

  2. 各地级以上市招标代理机构核查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企业基本情况核查表(一)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

 

注册资本金

 

成立时间

 

资质等级

 

证书号码

 

取得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类别

基本情况内容

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和情况

一、企业资格条件

股东情况

(一)是否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专职专业人员

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技术负责人

工作年限

职称/注册资格

 

 

 

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社会基本保险购买情况

 

 

 

办公场所

面积

 

M2

 

 

类型

自有□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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