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积极培育宣传先进典型。要注重营造典型成长的环境,积极搭建实践平台,为先进典型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集中推出一批在平凡岗位上建功立业、在本职工作中锐意创新、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挑重担的典型。要注重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要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采取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事迹汇编等方式,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扩大先进典型的辐射作用,增强社会效果,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以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全面落实综治维稳各项任务
1、加强源头治理工作。要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点治本的原则,积极探索从源头解决影响系统和社会稳定问题的办法。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和防灾应急措施,着力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要继续完善稽查执法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要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校舍工程安全监管。进一步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监管力度,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认真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规范租赁行为,推广地方建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经验。
2、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注重排查化解容易引发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重点解决好城市房屋拆迁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拆迁市场监管,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拆迁行为,加大拆迁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力度,做到“案结事了”。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围绕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平安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景区创建内容。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和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把综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减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不稳定因素。继续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