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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的公告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的公告
(徐政通[2011]4号)
我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有效期已届满。新的执法证件正在省统一办理过程中,原行政执法证件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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