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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关于2011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关于2011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拟订的《2011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2011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意见
(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扎实推进生态型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城区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立市”战略,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城市,突出生态功能、景观美化和科技服务的转型升级,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管理服务优质高效的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城区(包括萧山区、余杭区)新增绿地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4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20处;新增屋顶绿化10万平方米,建成“美化家园工程”50个;通过实施“重点绿化工程”、“美化家园工程”、“屋顶绿化工程”、“运河景观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景观效果,增强城区绿化生态功能;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力度,确保城区绿化完好率不低于98%,抄告问题整改率不低于95%;加强绿化市场和绿化行政许可管理,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爱绿、护绿”活动和树木认建认养活动,确保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0%以上,尽责率达到8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功能,均衡布局,推进城市绿地建设。
  1.抓好重点公园建设项目。实施千桃园、西塘河公园(一期)、谢村公园、留石公园、留祥路道路两侧绿地公园等重点绿化工程。对列入重点公园建设计划的项目,管理单位要强化责任,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绿化部门要加强对绿化方案把关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划、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强大合力。
  2.挖掘老城区绿化潜力。各区政府要按照新一轮《杭州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的要求,结合城市拆迁、环境整治、地铁建设、河道综保等工程,积极实施市级、区级和社区公园建设项目,着力增加城市绿地;对中心城区和居民密集区,要通过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废硬改绿和屋顶绿化、廊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法,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质量,逐步解决中心城区绿色空间不足的问题。
  3.实施屋顶绿化工程。各区要着力推进屋顶绿化工作,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要确保每区新增屋顶绿化2万平方米;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64号)要求,重点对城区高架周边、城市主要道路、重要节点周边的建筑物屋顶进行整治改造,提高公建屋顶的绿化率;要选择容易移植、适合粗放管理、滞尘控温和抗污染能力强的本地常用及引种成功的植物,并充分考虑防风、防寒应急处置的因素措施,加强后续养护管理,确保树木成活率达到98%以上。
  4.统筹城乡绿化发展。着眼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统筹考虑市区绿化系统与郊区森林系统的衔接,注重构建覆盖全市、功能完善的生态系统。坚持绿地、林地、湿地三地并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防护林带、农田林网和生产绿地的建设,进一步优化绿地、林地、湿地存量资源,优化城市绿化空间布局,整合城市绿地功能。
  (二)注重内涵,突出特色,提高绿地美化彩化水平。
  1.实施美化家园工程。今年是我市“美化家园工程”全面提升阶段。各区要完成美化家园工程不少于5个,重点在城区道路、节点公园增种一批樱花、紫薇、银杏、垂丝海棠、茶梅等树形优美、花朵繁茂、花色艳丽、花期较长,且抗污染能力强、病虫害少、易于管护的木本观花观叶植物,形成组团效应,提高美化彩化水平。实施运河景观提升工程,丰富运河沿线建筑立面色彩。进一步完善高架绿化,提升绿化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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