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继续鼓励扶持农机“五统一”服务,对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开展“五统一”服务,并按服务指导价标准收费的,功能区内每亩每季作业补贴80元,功能区外补贴60元;对种植大小麦20亩以上且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农户,给予每亩20元的农机作业补贴;对机械收获油菜的农户,每亩给予40元的作业补贴。服务指导价由农机、农业部门根据生产成本在年初研究确定公布。科学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综合性农机服务中心和40个主导产业农机服务组织,对达到“一化三中心”要求的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和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给予一定奖励。继续推进规模化育秧,对开展规模化育秧的扶持政策保持不变。
四、确保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确保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惠及种粮农户。国家农资直补、水稻良种补贴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种粮大户收购环节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等资金的发放也应纳入“一卡通”渠道。各地要完善粮食生产补贴电子档案,做好数据维护更新工作,建立“一卡通”种粮补贴管理发放平台。要组织财政、审计、农负办、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联合检查,加大对群众反映多、涉及面广的问题的检查力度,确保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惠及种粮农户。(二)确保粮食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必须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承担起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职责。为强化粮食生产责任考核,今年将对粮食生产指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列入市粮食安全责任制和新农村考核内容。各地要及早出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认真落实粮食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乡镇的主要领导要分别联系一个产粮乡镇和村,定期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任务。
(三)确保粮食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发改、农业、农机、供销等部门要加强调控和管理,确保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用油料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加强对农资市场价格的监控,开展打假保农业活动,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强化技术培训,提供技术、信息,加强指导服务。粮食部门要认真落实订单,开展优质服务,解决粮农的后顾之忧。金融部门和农业小额贷款担保组织要为粮食生产提供金融服务,努力解决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专业服务组织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