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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广泛落实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措施
  (一)加强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和《广东省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社区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以及高危人群的管理、指导及追踪随访工作。选择条件适宜的医院及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推广社区/医院一体化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继续做好恶性肿瘤、脑卒中、伤害报病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系统。
  (二)开展口腔疾病综合防治,落实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深圳促进计划,改善居民口腔保健意识与行动。推动学生口腔疾病综合防治,逐步建立口腔疾病监测系统,推广预防口腔疾病适宜技术,探索社区口腔卫生服务模式。
  (三)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落实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织实施《深圳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08-2015)》,加强宣传发动,扩大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面。
  (四)开展城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健全项目领导组织,制定项目行动方案。加强控烟网络建设,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减少二手烟暴露,落实控烟活动计划,逐步开展100%无烟环境创建,并实施评估。贯彻落实《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对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培训和监督,落实2010年各阶段目标。3月份启动“城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
  (五)完成深圳市居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流行病学分析评估,在2009年完成现场调查、资料录入的基础上,2010年完成数据审核及分析,调查报告撰写及发布。了解我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相关危险因素流行水平和趋势,评价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效果,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
  四、推动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
  (一)积极推动全市慢性病防治机构的实验室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全市慢性病防治机构实验室ISO/IEC 17025:2005质量体系建设和认可。加强性病规范化实验室建设与质量管理,组织性病实验室室间质评。制定《深圳市结核病实验室管理办法》,加强结核分枝杆菌实验室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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