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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23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精神卫生工作进一步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卫生部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现将《2010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附件:2010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0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精神卫生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的文件精神,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推进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快速发展。
  一、加快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加强规范管理
  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门诊、康宁医院、健宁医院、精神卫生预防保健所、精神卫生研究所)的建设和专业能力的提高,逐步在各区慢性病防治院加挂区精神卫生中心牌子,充实各区精防工作力量,加快各区精神卫生专业服务能力的提高。以社康中心为依托,加强社康中心精神卫生人员配备,夯实社区精神卫生基础,实施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印发实施《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规范》,明确市、区两级精神卫生机构、各社区健康中心分工与合作,做好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工作。
  二、分类管理,拓展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
  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覆盖全市所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对心理卫生进社区工作进行分类管理。4月底前完成我市所有社康中心的分类登记工作。分类分级对社康中心精防医生进行培训。在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社区创建心理卫生示范社康中心,通过开展心理卫生专项调查、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开设社区心理辅导/咨询室,为社区居民提供个体化、专业化、多元化心理卫生服务。创建心理卫生示范社康中心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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