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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25号)


各区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现将《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认真执行。

  附件:1.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2010年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及要点(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附件1:
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迎来9.25《公开信》发表30周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中心任务,以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一条道路”、推进“两个统筹”、强化“三个注重”、促进“四个转变”的总体思路为行动指南,牢固树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理念,积极创建“宣传教育创新示范市、区”,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在倡导理念、宣传政策、普及知识、建设先进文化、提供公共服务、引导群众婚育观念和行为转变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大氛围。
  一、全面开展创建“宣传教育创新示范市、区”活动
  围绕国家人口计生委赋予广东省创建“宣传教育创新示范省”目标,以争先创优为契机,加大工作改革创新力度,打造特色宣教品牌,争创“宣传教育创新示范市、区”。
  二、加强全市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规范管理和运作,完善社区生育文化中心服务与管理机制
  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做到市、区、街道、社区各司其责,探索建立一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社区生育文化中心正常运转、工作人员较为稳定;拓展服务内容和活动形式,加强资源整合,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程度;鼓励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创新品牌,从地方实际出发,力争“一个中心一个特色”的目标;组织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工作人员参加生殖健康咨询员(师)培训及全国统考;引导义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参与中心服务管理;加大对社区生育文化中心的监管力度和宣传力度。
  三、总结评估“十一五”,规划“十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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