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防控体系,增强预防控制能力
大力推进各类监测和预警网点建设,不断优化更新监测设施设备,着力加强监测队伍培训,切实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启动风险数字化管理,建立、完善、更新隐患信息数据库。认真做好中德灾害风险管理试点工作,优化灾害风险管理体系,使灾害风险管理统一化和标准化,建立与德国应急救援机构和国际组织间的长期交流机制。进一步规范预警信息的发布,制定公布《重庆市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预警信息发布。协调完成市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指导督促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完成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发布的通达效果,确保预警信息发布规范、高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风险源和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全市重大风险源和隐患点的布局,将风险源和隐患点的危害、责任主体、管理部门、防范措施等事项公开,使应知晓范围内群众人人皆知。提出重大风险源、隐患点的防治措施,对能够治理的重大风险源、隐患点,实行“挂账销号”治理。加强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完善和落实会商制度,提高研判能力,力争做到突发事件可知、可判、可防和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制定《关于加强全市救灾体系建设的意见》,全力构筑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灾情管理系统。注重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减灾救灾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三、强化管理训练,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实战水平
全面提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制定《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1- 2015年)》、 《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置标准》等指导性文件,有计划有步骤地配备应急救援装备,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建设及各级综合救援队伍指挥调度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全市应急处置指挥体系。按照“立足实际、着眼实战”的要求,把应急救援训练纳入队伍整体建设,规范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内容。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开展应急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意见》,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由各级政府应急办牵头,根据承担的抢险救援任务,组织应急志愿者队伍开展2次以上的集中训练,团市委组织市级应急志愿者队伍开展日常性训练。
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预案建设和管理,根据修订后的国家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及时修订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对全市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大力推进预案的实化、简化、流程化、图解化,落实重大风险源和隐患点“一对一”的应急预案。完成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抢险救援预案编制。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和专项演练。指导各区县 (自治县)高质量开展应急演练,选择2-3个区县(自治县)开展跨区域联动综合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