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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办发[2011]1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精神,继续围绕“预防控制、预案管理、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四大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民生导向,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主线,以提升预防控制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值班、科技支撑、宜教培训、法制建设等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应急能力和水平
  必须把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摆在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长期抓紧抓好。用3年时间打一场基层基础建设攻坚战,实现基层基础建设“标准统一、建设规范、秩序正规、基础牢固”的目标。依据全市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全面见效”的原则,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全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出台《全市基层基础建设分类指导意见》,对基层基础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分类标准、推进步骤提出要求。
  2011年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渝办发[2009]5号)要求,在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每个乡镇建立一套专(兼)职应急管理工作班子,每个村、社区建立一套应急预案、设立一名隐患监测信息员,建立一支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要在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巩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成果,理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明确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行政性质,落实不低于6人的人员配备,规范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置,明确专(兼)职人员,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要在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按照“整合力量、多位一体”的要求,健全和整合基层信息员队伍,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培训、量化考核,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通达覆盖率。三是要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充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出台装备配备标准和训练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在加强基层应急值守上取得新突破。规范基层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等制度,制作全市统一的基层值班和信息报送表,规范填写内容,统一报送渠道。五是要在基层应急保障上取得新突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层应急保障有效机制,确保基层应急管理经费、物资装备保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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