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所关于开展2010年阳光工程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阳光工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0]382号)要求,在阳光工程的农机使用与维修(农机修理工、农业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026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实施。鉴定费由培训机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向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缴纳,区县工作站负责实施鉴定考核,不得向培训学员收取鉴定费。
请各区县工作站主动与培训机构衔接,严格按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程序及要求,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审核、试卷提取、考核考核、资料上报等工作,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培训鉴定质量。在鉴定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所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重庆市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026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江北区电测村3号,邮编:400020
联系人:苟银忠13012345884(手机)、蒋佩荪
电话:86875269(传真)
银行汇款:收款单位: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
开户行:农行江北支行营业部
账号:050101040000015
附件2:
鉴定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工作衔接
工作站向培训单位或申请人提供相关表册,讲解鉴定流程及鉴定方式.
1、表册:
①重庆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三四五级(申请人用表)。
②重庆市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工作站用表)。
③鉴定组织实施情况报告单(工作站用表)。
④重庆市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表(工作站用表)。
2、鉴定人员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1份(驾驶员还需执照复印件1份)、照片至少2张。
二、组织报名
1、收集相关资料,指导申报审批表的填写。
2、商谈鉴定时间、鉴定场地、鉴定设备。
三、组织鉴定
1、提取试卷,制作试卷。
2、组建考评小组,提交鉴定计划。
3、检查鉴定场地和设备。
四、实施鉴定
1、实施理论考试。
2、实施实操考核。
3、阅卷统分上册,填报合格人员名册。
4、填报组织实施鉴定报告单。
五、报送资料
1、鉴定申报审批表1份(培训单位或个人单位盖章,工作站盖章,成绩登记。考评员签字确认)
2、鉴定合格人员名册(纸制版1份,工作站盖章,没有公章或没建工作站的,由工作站所在的部门盖章;Excel格式电子版1份,发至cqnjzjs@sina.com邮箱)。
3、鉴定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驾驶员还需执照复印件1份)、照片至少2张)。
4、组织实施鉴定报告单的原件2份(3名考评员签字、附考评员证复印件)。
六、鉴定上报要求:
1、鉴定组织实施情况报告单原件2份(考评员签字);
2、考评员证件复印件各1份;
3、鉴定合格人员名册纸制和电子各1份(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
4、每个工种5人以上;
5、申报审批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驾驶员还需执照复印件1份)、照片至少2张;
6、鉴定计划表1份(鉴定前发送市职鉴所)。
七、档案管理
1、市鉴定所:鉴定申报审批表、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实施情况报告单、鉴定计划表、证明材料、鉴定缴款单。
2、工作站:鉴定申报审批表、鉴定合格人员名册、鉴定计划表、鉴定试卷(理论试卷、技能评分表、鉴定现场记录单)。
八、费用缴纳
1、日常鉴定:按照市物价局373号文件规定执行,农机类职业工种的鉴定费分别是:初级125元;中级145元;高级是170元。
2、阳光工程鉴定:按照市农委文件,初级、中级、高级一律收100元。
3、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开户行:重庆市农行江北支行营业部, 账号:050101040000015,注明“鉴定费”并电话告知。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蒋佩荪 电话(传真):023-86875269 电子邮件地址:cqnjzjs@sina.com 渝农机职鉴工作平台QQ群号4957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