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印发2011年合肥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印发2011年合肥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畜水〔2011〕45号)


各县(区)养殖业主管部门:
  为扎实有效做好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 皖农牧〔2011〕64号)要求,我市组织制定了《2011年合肥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2011年合肥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推进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生规律,科学判断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流行趋势,系统评估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防控效果,不断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控水平。
  二、调查方式
  依据不同调查目的和任务,设置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定点流行病学调查、专项流行病学调查等调查方式(详见附件1、2、3)。
  在自然灾害、环境气候变化、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需要评估疫情发生风险的,由市畜牧水产局指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三、职责分工
  1、市畜牧水产局主管全市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根据全市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专人负责,成立市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具体实施全市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承担技术指导和培训,汇总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数据,开展分析评估,组织起草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报告。
  2、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本辖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具体承担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评估工作,按要求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四、工作要求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