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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安全生产管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建设局、各区(新区)。

  其他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应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各自行业或领域企业的安全监管,并根据各个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在1至2月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从现在起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开展行动。

  (一)集中排查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区(新区)、各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三合一”场所、“六小”场所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排查,全力做好安全隐患登记建档。排查工作要达到“四清楚”:隐患场所数量和地址要清楚、安全隐患内容要清楚、整改措施和标准要清楚、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清楚。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份):各区(新区)、各部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三)全面检查阶段(5至6月份):各区(新区)、各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企业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尤其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隐患的整改情况,要逐一细致检查,不达要求决不过关。

  (四)重点督查阶段(7至9月份):全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深化和巩固“安全生产管理行动”的成果。市安委会组织督查组,采取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区(新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行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防止走过场。各区(新区)、市直各部门也要组织对各街道、区各部门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大运安全”作为我市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抓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认真制定符合本行业、本辖区特点和实际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统一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检查整治要做到不漏隐患,不留死角,确保行动有突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行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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