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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安全生产管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安全生产管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安办〔2011〕20号)


各区(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印发的《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纲要》的要求,我办研究制定了《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安全生产管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安全生产管理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印发〈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纲要〉的通知》(深发[2011]2号)和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府[201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大运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将事故主要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指标的70%以内,为大运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及分工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着重强化对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企业的执法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整改安全隐患的力度,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的单位,坚决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对取缔关闭后又擅自生产、停产整顿期间又违规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严厉措施,坚决依法处理。同时,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提升事故警示教育作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

  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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