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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上海空港口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上海空港口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上海空港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010上海世博会正在浦江两岸缤纷上演,恰逢“国庆、中秋”两节临近。“两节”是广大群众旅游、购物和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是月饼等传统时令食品消费的集中时段,也是食物中毒和秋季肠道疾病的高发期。为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世博期间空港口岸食品卫生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平安的节日。要求各单位从全局出发,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管理,并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完善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2、严把原料关,食品原料采购必须索取有关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单。认真执行台帐制度,台帐要求记录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使用、不销售来源不明、死因不明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3、加强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贮存环节的管理。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严把生产加工关。
  4、承办旅行团队用餐及5桌以上宴会聚餐任务的餐饮单位必须依据自己的供餐能力合理安排,第一时间向上海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严禁超出单餐最大接待能力,避免供应凉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严格食品安全控制,并做好留样工作。
  5、加强餐饮具的消毒与保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餐饮具配备数量应满足最大用餐负荷及周转。积极推行分餐制或使用公筷、公勺,确保供餐安全。
  6、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技能培训,未持有有效体检证明并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开展上岗前工作人员个人卫生检查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近期,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在幼儿园、学校、工厂等场所有多发现象,各单位如发现有从业人员出现眼红、畏光、眼皮肿痛流泪、分泌物增多等症状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对集体供餐的加工、运输、采购和分发等环节要严格管理。加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仓库、生产加工场所严禁闲杂人员出入,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加强有毒有害物管理,食品贮存、加工场所不得使用化学药品灭鼠,对其他场所灭鼠药饵要有专人负责投放,并定期清理,避免误食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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