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2010年度《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的通知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填报2010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的通知》的要求,2011年1月创新基金年报调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及方式
已经立项并签订合同,且尚未验收的创新基金项目的单位。凡在我市承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见附件1),请登陆国家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根据用户名、密码,从“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进入工作系统,填报并审核监理信息,于2011年1月20日前上传,同时将纸质材料及附件交至相关服务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中心规定,逾期不报,则视为缺报,项目承担单位两次未报报表的将作终止合同处理。
二、提交的纸质材料
1、《监理信息调查表》(在系统提交后在线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
3、地方拨款、股东追加资金、其他渠道融资等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4、仪器设备购置、工程结算等资金支出发票;
5、基金项目阶段进展情况的有效证明, 如:检测报告、用户意见、鉴定证书、行业许可证、政府机构批文、样机(品)照片等;
6、基金项目累计销售收入的全部销售发票(一式二份,项目产品未进入市场的除外)。如发票内容与承担项目不一致,请提供相应销售合同。
以上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打印或复印后加盖公章,按照《监理信息调查表》、监理材料附件目录(见附件2)、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份)。销售发票(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并附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并于2011年1月20日前连同原件交服务机构核对。
三、材料报送地址
1.成长期、重点创新项目监理材料报送指定服务机构: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
联系地址: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02室
联 系 人: 霍永璋 胡天驰
联系电话:83491558 83491559
传 真:83491559
E--mail: gzcxjj@gzst.net.cn
2.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监理材料报送指定服务机构:
广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天河区天河东路240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20
联 系 人:张敬荣 韩静芳
联系电话:87570334,85514199
传 真:85513896
E--mail: xulc@ghtic.org.cn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监理项目清单(略)
2、监理材料附件目录
3、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
附件2
监理材料附件目录
1.企业2010年12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2.政府拨款银行进账单;
3.仪器设备购置发票;
4.销售发票;
5.本年度项目获得的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临床批文、用户报告等);
6.本年度企业获得的相关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质量体系等)
注:以上附件中财务报表必须提供,其他材料如果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附件3
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
序号
| 开票日期
| 记账凭证号
| 购货单位
| 发票号码
| 金额(不含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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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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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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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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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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