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1〕18号)
广州高新区经科局及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1〕143号)文件精神,我省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市企业认定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条件
2010年1月1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申请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⒋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⒌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5年以上的全球范围独占许可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协议)及备案批复,各级政府科技立项文件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科技成果转化证明,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⒍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1)。
⒎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08~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表一)复印件。
(二)编制要求
⒈申请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⒉所有申请材料应双面印刷,装订成册(最好不要分册),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页码,在每份申请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并在申请材料书脊部位标注申报企业名称和“2011年度”字样。
⒊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
⑴ 总目录。
⑵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⑷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和专项审计报告。
⑸ 其他证明材料。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规定的6项认定条件,逐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集中受理时间
根据省高企认定机构时间安排,2011年我市共集中受理认定申请两批。
第一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第一批不受理3月10日以后注册的企业申请);企业在“高企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
第二批:企业在“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第二批不受理7月10日以后注册的企业申请);企业在“高企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
四、申请具体程序
(一)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高企工作网”上注册,注册后需向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区、县级市科技主管部门或广州高新区及各科技园管委会,下同)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各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后汇总,分别于3月12日前(第一批)和7月12日前(第二批)报市科技局高新处(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市科技局根据汇总材料进行企业资料审核,无误后激活企业账号。
(二)企业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上传附件,完成网上提交,打印申请书,与附件装订成册。
(三)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材料并进行材料核实。企业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地区主管部门,由各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和汇总。
五、报送要求
(一)申请企业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二)网上申报: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和提交。有关操作说明请在“高企工作网”下载“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三)以下附件必须扫描上传到网上申报系统: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2.近3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备案证明。
4.人员情况说明。
5.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 纸质材料报送:各科技主管部门在受理截止时间前分批将企业申请材料(胶装)一式三份和汇总表(见附件三),交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设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二层楼C1房,联系人:张军伟、杨富强,电话:38029239、38029263,E-mail地址:gzhtea@188.com)。受理窗口不接受单个企业的直接申报。
六、其他
(一)各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提醒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并要对申请企业和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申报企业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二)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向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或者市科技局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四)。
附件:1.人员情况说明
2.企业注册信息汇总表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略)
4.广州市各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人 员 情 况 说 明
根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统计方法,我公司2010年职工总数为_______人,学历结构组成为研究生_______ 人(其中博士_______人),本科_______人,大专_______人,大专以下_______人。
公司的科技人员有_______人,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有_______人,占职工总数的_______%;其中研发人员有_______人,占职工总数的_______%。公司有高级职称(可具体说明是教授、高工等)_______人,中级职称(可具体说明是工程师等)_______人,初级职称(可具体说明助理工程师等)_______人。
(注:上述对应人员名单清册留企业备查。)
企业名称(公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附件2
2011年 区企业注册信息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类型
| 法人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地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