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2011年度出境旅游领队证申办和换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出境游组团社及深圳分社:
为确保出境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旅游局印发的《广东省贯彻<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粤旅管[2003]7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1年度出境游领队证申办和换领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组团社要认真贯彻和执行《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领队人员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社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申办、换领和清理工作,我局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具体要求
(一)提交申请
各组团社根据2010年出境游团队数量以及实际的业务需要,于3月10日前向我局旅游协调管理处提交本次办理领队证的申请报告,填报《出境旅游领队证申请表》(见附件5),其中包括本社领队证的总人数的需求说明;现有在职有效领队证情况;已离职或过期领队证情况;本次需新申请的领队证情况。申请领队证人员应当是符合国家旅游局《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条件的我市出境旅游组团社领队人员。
(二)培训要求
为加强领队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管理,领队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市旅游协会统一组织。各组团社要按照我局核准的领队人员数量做好申请和换发领队证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领队人员业务技能、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优质旅游服务教育,提高其政治意识、爱国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新增领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换证人员新的业务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培训完毕,由市旅游协会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向我局提交领队人员业务培训合格证明。具体培训安排由市旅游协会另行通知。
(三)申请材料
1. 申办领队证
各组团社向我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