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3月至8月)
选取十家活动内容丰富且有代表性的社会组织,围绕主题活动,开展十大系列活动。各社会组织要根据我局总体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各种活动。我局将对有特色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引导全民关注。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8月至9月)
针对大运会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活动效果,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在服务大运会期间表现出色的先进个人和社会组织。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会组织要把开展“迎大运,创文明,社会组织在行动”主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社会组织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组织好有关窗口单位、会员企业统一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条幅、彩旗和海报,营造全体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氛围。
(三)彰显特色,创新服务。各社会组织要始终围绕“迎大运,创文明,社会组织在行动”主题,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突出个性、彰显特色,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自选动作”,开展丰富新颖、别出心裁的实践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宣传和呼吁社会各界,协力争创文明,用“微笑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为大运友人营造宾至如归的亲和氛围。
(四)加强督促,及时报告。活动期间,我局将加强督促检查,通报进展情况。请各社会组织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制定并上报活动方案。各社会组织要以“迎大运,创文明,社会组织在行动”为总主题,结合自身特点,确定本组织的主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详细活动方案,于3月18日前上报我局(联系电话:82640869,邮箱:lzp@szmz.sz.gov.cn)。要求方案详实可行,有启动仪式,对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组织场次、节目内容、具体负责人等要有明确规定(详见附件2《活动方案模板》)。二要认真展开内部检查。对活动开展得好的会员单位要树立典型,加以推广;对活动过程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会员单位或工作人员,及时督促改进。三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每月以简报的形式将本组织活动的开展情况,并附相关图片资料上报我局,我局进行汇总,并予以通报。大运会结束后,各社会组织要进行总结统计,并填写《深圳市社会组织迎大运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