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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1年第一批生物产业专项的通知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景分析。
  1、国内外技术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2、技术发展的比较(包括本单位技术水平优势和劣势、关键技术突破点)。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深圳工程实验室拟突破的技术方向;
  2、深圳工程实验室的主要功能与任务;
  3、深圳工程实验室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项目法人单位概况;
  2、深圳工程实验室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团队情况;
  4、运行和管理机制。
  (六)建设方案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建设地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等,突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成果工程化和试验验证,以及项目招标内容)。
  (七)节能及环境影响
  1、节能分析;
  2、环境影响评价。
  (八)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
  1、建设周期;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3、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九)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1、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2、建设投资估算;
  3、分年投资计划表;
  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5、申请市政府补贴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十)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2、社会效益分析。
  (十一)项目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2、技术应用及市场风险;
  3、其它风险。
  (十二)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十三)相关附件
  1、项目法人注册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营业执照等;
  2、银行开具的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银行开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3、单位经营状况相关文件,包括近两年内研发经费实际支出情况,最新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4、单位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5、单位专职研发人员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等情况证明材料;
  7、其他为建设项目所必备的相关文件;
  8、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9、资金申请报告封面请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

  附件3:
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计划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为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我国乃至全球重要的生物产业基地,根据《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经深圳生物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定,发布本计划。
  一、优先支持领域
  优先支持生物医疗、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等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能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和运作的主要条件保障: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科研、检测及技术服务设备500万元以上,并且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2、熟悉所从事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已通过相关机构的质量认证或者许可认证;
  3、拥有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固定从事科研或专业服务人员10人以上,足够的后勤辅助人员、人才梯队;
  4、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规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能从依托单位获得稳定的资金、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5、具有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开放性和专业性服务的管理机制。
  (三)执行政府相关规划,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最近五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组建项目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服务定位,服务内容对科技创新有促进作用,并把以下内容作为其主要任务:
  1、对外提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提供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等环节中的共性、专业性技术服务,提供科技信息、科学数据、实验动物及仪器设备等各类科技资源共享,开展试验验证、检测测试、开发设计等开放性研发支持服务;
  2、提供技能培训、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3、建立、完善社会公共资源共享开放机制。
  4、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成正式运行后可以通过开放性服务收入维持日常运行。
  三、数量和方式
  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方式:无偿资助(补助)。
  四、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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