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智能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渝建发〔2011〕49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宜居重庆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智能住宅”。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治安防范设施纳入住宅设计规范和建设,并作为给予施工许可的必要条件”,“到2012年,物业小区安装电子监控、周边报警、楼宇电子对讲和家庭电子报警系统达100%,散居区人防面达100%”。为加强我市建筑智能化工程管理,确保建筑智能化工程质量,加快推进建筑智能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建筑品质,特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直辖以来,我市建设事业突飞猛进,带动了建筑智能化快速发展。但是,我市建筑智能化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建筑智能化投资比重不足2%,一些开发商和业主对建筑智能化的认识不足,规划不当,致使系统开通率不高,造成投资浪费,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管理等部门严重缺乏建筑智能化技术人才,致使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后期维护管理缺失,系统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平安重庆的建设,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以及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智能建筑是建筑业的高级阶段,智能建筑技术与绿色建筑的联袂,是绿色建筑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建筑发展的方向和目的,是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提高效率的平台,也是宜居重庆、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筑智能化的发展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有利于建设行业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的目标和任务,也有利于提升建筑品质。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居民对建筑智能化的认可程度逐步提高,对建筑智能化产品有较强的消费意愿,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为我市加快推进建筑智能化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全市建筑智能化快速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条件。
当前建筑智能化投资量越来越大,普及面越来越广,但是质量的控制管理与数量的增长还不相适应和协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本着质量重于泰山的原则,按照职责权限加强智能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严把建筑工程智能化系统质量关。
二、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