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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建筑部品认定制度。结合《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和新技术推广的要求,分层次、分重点推进建筑部品认定,把住宅部品作为建筑部品认定的着力点,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建筑部品推荐目录。发布建筑部品认定管理办法,把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作为部品认定的主要考察指标。
  (四)加强科技攻关
  把建筑产业化作为建设领域研究的重点,加大科研力度,强化技术储备,重点支持以下五个方面的研究:一是产业化住宅政策体系研究;二是产业化住宅设计关键技术研究;三是高效连接技术研发与配套产品开发、装配式自保温外墙板研发、装配式轻质内墙板研发;四是住宅产业化施工组织及安装关键技术研究;五是装配式住宅质量检测与控制技术研究。在此基础上,开发适合重庆地区资源和气候特点的预制构部件及配套产品,攻克产业化住宅的设计、生产、施工等关键技术,实现成果转化和技术集成。同时调动科研院校、企业的积极性,支持大型企业建立产业化工程研究中心,积极推进建筑产业化技术研究。
  (五)开展试点示范
  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的工程试点示范,鼓励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进行产业化试点,到2013年,建成50万平米住宅产业化示范项目,重点示范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不同产业化水平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二是国内现有成熟技术与产品,包括叠合楼板、外墙板、内墙、门窗、栏杆、阳台等部品的工业化生产与安装;三是我市开发的适合重庆地区资源和气候特点的预制构部件及配套产品,包括装配式自保温外墙板、装配式轻质内墙板、高效连接技术等产品与技术。积极推行住宅性能评定,提升住宅性能和综合品质,从2011年开始,全市公租房必须进行住宅性能评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建筑产业化领导小组,建立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建筑产业化的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
  (二)开展技术培训
  对管理和开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单位的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编制专门的产业化培训教材,提高从业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产业化意识。鼓励职业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技能人才。积极组织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到国内外建筑产业化发达地区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先进发展理念和技术经验。
  (三)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的作用,通过报纸、杂志、网站、广播、电视等多渠道对建筑产业化进行宣传报道,采取制作宣传片、编印宣传册、组织论坛和现场会等形式,提高建筑产业化的社会认知度。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推进住宅产业化,并将产业化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开发项目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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