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
(豫建〔2011〕49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建设工会: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二五”期间完成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关于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竞赛活动,经研究决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将在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中深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活动。
一、时间安排
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活动自2011年初起,至2015年底结束。
二、竞赛活动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刘洪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副主任:陈海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张桂婷(省建设工会主席)
刘东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千战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李新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张 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
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会。办公室主任:张桂婷(兼)
三、参赛范围
各地参加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建设者。
四、劳动竞赛内容
1.工程质量竞赛。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遵循建筑质量规范,以争创“优质工程”为目标,做到设计科学、质量过硬、材料优质、管理规范,努力建设精品工程。
2.安全生产竞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杜绝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不出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并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工地和争创“安康杯”活动。
3.工程进度竞赛。各施工企业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在保证安全质量、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职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