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我委准予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219号)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院及疗养院:
根据
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我委对我市第一批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健康体检专家组对各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经研究,我委同意深圳市人民医院等40家医疗机构获得第一批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资格(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第一批我委准予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到我委医政处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二、已申请但未达到开展健康体检服务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尽快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在4月30日前报我委医政处。未取得开展健康体检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健康体检服务。
附件:第一批我委准予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医疗机构名单(共40家)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附件
第一批我委准予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医疗机构名单
(共40家)
一、罗湖区(9家)
1、深圳市人民医院
2、深圳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
3、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
5、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
6、深圳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专家门诊部
7、深圳流花医院
8、深圳博爱医院
9、深圳曙光医院
二、福田区(7家)
1、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2、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3、深圳市中医院
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
5、深圳市福田区中医院
6、深圳口岸医院
7、深圳福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南山区(2家)
1、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2、深圳市南山区蛇口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