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红盾护农”农机及零配件产品质量监测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工商市字[2011]61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深入开展2011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25号)文件精神,按照《2011年全省工商系统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机及零配件市场,保障农机产品质量,严查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红盾护农”农机及零配件产品质量监测检查。现将《2011年“红盾护农”农机及零配件产品质量监测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2011年“红盾护农”农机及零配件产品质量监测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红盾护农的工作部署,按照《2011年全省工商系统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针对农机及零配件市场质量监测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农时季节,认真组织开展监测检查专项执法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保障农机及零配件消费安全。确保农机及零配件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和农机产品的适用性,确保农机及零配件质量投诉数量进一步下降。强化监管,逐步建立农机及零配件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机及零配件质量逐年提高。
二、时间安排
2011年3月至11月,重点开展春季和秋季监测检查两次行动。
三、重点区域
2011年农机专项治理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检查长春、吉林、延边、四平、白城、通化、松原地区的主要农机经销企业、销售市场。
四、工作重点
认真清理市场主体资格,严把准入关;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机及零部件坑农害农行为,全面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加大农机质量监测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机及零部件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五、检查的重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