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报送2010年度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渝农机发〔2010〕49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总结2010年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各项工作,及早谋划2011年工作思路和措施,请各区县(自治县)认真做好2010年度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监理年度总结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各地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任务,结合2010年度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考评办法,认真检查和总结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自评打分(评分表见附件1)。
二、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工作总结中的各项指标和数据统计截至11月30日。
三、请各区县(自治县)按照市农委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重庆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10〕149号)要求,尽快将推荐的“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居)申报表和评分表一式三份,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四、请各区县(自治县)于2010年12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先进个人推荐材料一并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机安全监理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每个区县(自治县)限报2个,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先进个人每个区县(自治县)限报1名。
联系人:吕海泉 、程兴飞;联系电话:67855785(传真)。
附件:1.重庆市2010年度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考核自评表
2.2010年度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2010年度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重庆市2010年度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目标自评表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自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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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防控:40分
| 1.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20分)。未发生农机安全死亡事故的记20分。发生农机安全事故的,死亡1人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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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检查(有布置、有记录、有总结),完成重大节假日等重点督查及宣教活动的记7分(以报送的工作方案和书面汇报材料为准)。未组织开展督查活动或已组织开展但没有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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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准确填报事故报告,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卷的记8分。瞒报事故的不记分;漏报事故一次扣4分;未及时准确填报事故报告的一次扣2分;未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或未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卷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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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事故多发时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工作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做到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的记5分。未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或未按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的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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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监督工作:20分
| 1.严格按照农业部第42、43、72号令和农机行政权项委托书的要求,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审核关、考试关、检验关和发证关的记5分。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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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拖拉机检验率达到目标的记4分。检验率达80%的记2分,检验率低于80%的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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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到目标的记4分。检验率达90%的记2分,检验率低于80%的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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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达到目标的记4分。注册登记率达80%的记2分,注册登记率低于80%的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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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外,其它补贴机具备案登记率达标的记3分。备案登记率达90%的记2分,低于90%的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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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层基础工作:20分
| 1.扎实做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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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管理(10分)
| (1)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一站式办公,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承诺服务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和财经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建设的记2分。未完成的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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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时、准确报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月报表的记2分。少报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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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实行农机事故网上直报,按时报送农机事故月报、年报等各种统计报表的记2分。少报1次扣1分;不按要求报送农机事故报表的,错报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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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时报送有关工作简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的记2分。少报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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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信息宣传,凡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刊载农机监理工作信息达标的记2分。少1篇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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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障措施:20分
| 1.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分工明确,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机监理工作。农机监理机构组织健全、职责到岗、人员到位的记8分。领导职责分工不明的扣3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到岗、人员不到位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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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工作措施,加大投入力度,配置完善装备,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的记4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用车不落实的扣2分,因工作经费欠缺或其他原因而影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正常开展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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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培训,每年对辖区内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组织培训2次以上的记4分,少1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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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计划,工作落实到位的记2分。未开展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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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时完成市农机办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临时布置的有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任务的记2分,未按时完成的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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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的,其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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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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