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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培训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培训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1〕43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行政机关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培训工作,为制定公职人员培训政策打好基础,摸清底数、把握需求,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在市、区行政机关开展公职人员培训工作专题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重点了解行政机关人事部门、公职人员个人对当前培训工作的具体评价、真实需求,对深化培训内容、改进方式方法、完善各项制度、提升培训工作水平的意见、建议,探讨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的体制机制问题。

  二、调研方式和时间安排

  调研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一)第一阶段(4月8日前):书面调研阶段。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写调查问卷1(每单位1份),并组织公职人员(含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每单位填写份数见附表)填写问卷2。

  调查问卷可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下载,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也将按照各单位份数分配表,将面向公职人员个人的书面问卷,通过文件交换站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人事部门于4月8日前收齐两种问卷,并通过文件交换站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在市民中心办公的单位可径送C区3122室);或扫描全部答卷后,发电子邮件反馈(联系方式附后)。

  (二)第二阶段(4月底前):调查走访阶段。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选择部分区、市直行政机关人事部门,请各单位主管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公职人员代表参加,就当前培训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公职人员培训需求、需市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等内容进行座谈。选取的单位和走访具体时间,届时将逐一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调研活动,是“大部制”改革和区级机构改革以来首次大规模调研,是全市职业能力建设专题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制定和完善公职人员培训政策的基础性环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二)面向行政机关个人的问卷,请务必照顾所选人员的层次和类别,选择不同职务(如处级、科级)、不同类别(如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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