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在做好国土资源部两个试点县的基础上,全面推进14个自治区确定的试点县创建工作。开展2011年度模范县(市)创建和达标考核,力争全区一批县(市)达标。
(责任领导:张文军;责任处室:利用处、矿管处、规划院、宣传中心)
(2)配合国家公布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研究制定促进我区工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明确工业园区用地和投入产出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责任领导:张文军;责任处室:利用处、规划院)
(3)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完成单位GDP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
(责任领导:张文军;责任处室:利用处、规划院)
2.执法监管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打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攻坚战,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全区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明显下降,确保全区2010年度的问责面比2009年度有大幅度的下降,争取实现“零问责”。
具体任务:
(1)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5月31日前,利用5个月的时间,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到位;全面清理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整改、及时查处,确保全区2010年度的问责面比2009年度有大幅度的下降,力争零问责。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认真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责任领导:郑杰忠;责任处室:执法局、规划院、信息中心)
(2)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建立以各级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监管共同责任制度。
(责任领导:张文军;责任处室:法规处、执法局)
(3)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报告暂行规定》,明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制止、报告、查处的时限、要求,以及对未认真履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职责的责任追究办法。
(责任领导:郑杰忠;责任处室:执法局、法规处)
(4)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执法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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