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郑杰忠;责任处室:耕保处、财务处、整理中心)
(5)完善土地整治相关制度,强化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监管。继续完善土地整治各项制度,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库,开发土地整治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和规范我区土地整治参建单位的管理。
(责任领导:郑杰忠;责任处室:耕保处、财务处、整理中心)
3.统筹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工作目标: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大统筹力度,严格规范管理,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保障体制,打好用地保障主动战,破解用地难题,提高统筹资源和服务的保障能力。
具体任务:
(1)完善国土资源保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动态监管机制,对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及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国土资源形势分析制度,为国土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开展项目用地保障重大课题研究,为构筑用地保障新机制提供依据。
(责任领导:梁兵;责任处室:调控处)
(2)建立差别化用地管理模式。改革年度用地计划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的年度用地计划体系及考核、评估办法与激励机制。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责任领导:梁兵;责任处室:规划处)
(3)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开展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利用“一张图”成果建立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库,清理闲置土地。
(责任领导:张文军;责任处室:利用处、信息中心)
(4)加快用地审批。与自治区铁路投资集团、交通投资集团等用地大户签订用地保障协议,提出用地保障时间、方式,明确各方责任,督促用地大户按协议确定的时间报批用地;对国家、自治区急需建设重大项目实行主动跟踪服务,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重大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审批;对城镇化、工业化重点城市,适时采取集中审批、审批小会战等方式,加快用地审批。
(责任领导:郑杰忠;责任处室:耕保处、调控处、规划处)
(二)专项工作。
1.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树立一批节地典型,引导地方政府和部门、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对模范县(市)的奖励措施。
具体任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