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任务。
1.落实土地调控政策。
工作目标:保障土地调控政策规范执行,坚决杜绝向违反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供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房地产调控政策,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具体任务:
(1)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
(责任领导:张文军;责任处室:利用处、规划处、耕保处)
(2)坚持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
(责任领导:张文军;责任处室:利用处)
(3)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编制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29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责任领导:张文军;责任处室:利用处、规划处)
2.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工作目标: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积极推进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确保耕地保有面积实现净增加,实现耕地质量有所提高。
具体任务:
(1)完成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考核。运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到位。
(责任领导:郑杰忠;责任处室:耕保处、信息中心、整理中心)
(2)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认真开展全区增减挂钩试点清理检查工作,根据清理检查成果进一步规范、推进我区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稳妥推进15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责任领导:梁兵;责任处室:规划处、耕保处、整治办)
(3)部署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结合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确定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试点,制定工作技术规程,印发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自治区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1年内全区完成150个以上乡镇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将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责任领导:郑杰忠;责任处室:耕保处、规划院、信息中心)
(4)加快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等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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