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专项检查。从抓源头、抓重点、抓大案要案入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和重点季节的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整顿执法队伍作风,严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和滥用职权。要切实做到查源头,堵漏洞,重拳出击,依法从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达到“发现一批,查处一批,严惩一批,曝光一批,警示一片”的整治效果。
(六)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责任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七)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手,强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市县联动、上下联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活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条块协同,密切合作,同时加强与各级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部门间的定期通报、联络员会议、大案要案协作查办等协调运转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的效能。
(九)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区、县(市)也要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在工作中抓住重点,注重协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并将实施方案报送到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区(市、县)农业局(中心、蔬菜办)要指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于3月底前将联络员信息(单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等)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电话:7987125,联系人:刘丽、石玮 邮箱:gysnac@163.com)。
信息联络员要从2011年1月开始,每月30日前要向市农委有关牵头单位报告和发送报表、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必须立即逐级报告。
附件:
1、2011年贵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略)
2、2011年贵阳市“三品”认证工作方案(略)
3、贵阳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方案(略)
4、2011年贵阳市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略)
5、2011年贵阳市蔬菜基地监管工作方案(略)
6、2011年蔬菜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略)
7、2011年贵阳市水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略)
8、2011年度贵阳市无公害水果产地、产品一体化申报认证指导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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