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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措施到位,责任明确
  各级要强化生产经营者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自检或者委托检验;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好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检测等相关技术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完善追溯信息平台建设。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档案管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在《畜禽养殖档案》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种植业生产档案》。以规模场、龙头企业和大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做到营业有执照、基地有认证、生产有资质、操作有标准、农事有档案、产品有品牌、标签可追溯。
  2、强化基地监管。
  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农产品基地要达到“三有”要求。一是有记录。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二是有检测。生产基地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开展自检工作,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进行检测。三是有标识。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等产品认证的应按规定逐步推行标注。
  3、加强检验检测。
  一是要强化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检或者委托检验。二是要在检查生产经营者检验记录的基础上,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等易引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为重点,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抽查。同时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出基地。
  4、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测,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不出现因农资质量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逐一检查农业投入品购进使用记录和库存情况,坚决杜绝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四)形成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工作体制和机制。
  全市农业系统各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工作体制和机制。要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区、县(市)农业部门要与重点企业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对本辖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合格率常年处于98%以下的,要进行通报;对一年内两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取消本(下)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和“三品一标”认证资格、龙头企业申报资格及龙头企业补助资格。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市、县、基地三级技术服务网络、检验检测网络和行政执法网络的构建,形成全方位监管的工作体系;形成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合力监管的工作局面。
  (五)强化执法保障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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