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
2、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
3、重点区域: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大县(市、区),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任务分工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市农业执法支队牵头,市种子站、市植保站、市土肥站、市饲料办、市兽医药政处、渔政站分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协助,区、县(市)农业局(中心)配合完成。
(五)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农产品抽样人员、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三品”认证管理人员、无公害申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等培训30期,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1500人次(培训进度见附件)。
(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体系
2011年3月完成《贵阳市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朔源体系建设
在我委现有的蔬菜检测网络体系的基础上,对现有检测网络进行扩项,将我市规模化程度较高的蛋鸡、肉鸡生产企业(养殖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率先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朔源体系管理。在种养殖企业、专业经合组织推行生产档案管理、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检员、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员进行技术培训。对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站)点,进行定期监控,对农产品质量事故进行溯源调查、取证及行政处理。
(八)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对我市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和茶叶实行市场准入。市场准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完成市场准入工作的调研、方案的编制和信息发布、宣传等相关工作;制作设计市场准入标识、标牌,宣传资料等;第二阶段重点区域实施阶段,时间为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完成在我市6个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生猪屠宰场、14个重点超市和6个大型农贸市场实施蔬菜、猪肉产品、水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第三阶段为全面实行阶段,时间为2011年7月至2010年12月,完成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2012年1月至2月;第五阶段从2012年3月开始,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长效机制,逐渐将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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