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重点:
(1)重点农产品: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等农产品。
(2)重点投入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
(3)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4)重点区域:主要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区。
任务分工:
此项工作由市蔬菜推广站、市蔬菜基地管理站、市果树站、市农推站牵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监管处、市农业执法支队、市植保站、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协助,区、县(市)农业局(中心)配合完成。
2、生鲜乳监管
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一是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巩固奶站监管成果;二是认真按照《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三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在全市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在奶牛主产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行动,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监管重点:
(1)重点产品:生鲜乳。
(2)重点单位:奶牛养殖场(基地)、生鲜乳收购站,兼顾生鲜乳运输车辆。
(3)重点区域:贵阳市辖区内的所有生鲜乳生产区域。
任务分工:
此项工作由贵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市农业执法支队、市疫控中心、兽医药政处、畜牧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场管处协助,区、县(市)农业局(中心)配合完成。
3、养殖业产品监管
畜禽产品、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重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处率100%。一是加大兽(渔)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GS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渔)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渔)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假劣、过期兽(渔)药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渔)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水产品兽(渔)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残留、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哨基呋喃代谢物。
监管重点:
(1)重点产品:假劣及禁用兽(渔)药,生鲜乳、肉和蛋等畜禽产品、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