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投入。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增长机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和创新能力建设等。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等推广应用。积极争取国家参股设立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等创投基金,设立省级创投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创新型企业。
2.信贷支持。充分发挥金融体系信贷投入主渠道作用,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鼓励和引导银行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顾问委员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银行要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建立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奖励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完善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和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3.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中小板、创业板市场融资,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大企业在国内外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金融创新产品,拓展企业债务融资渠道。加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
4.税收政策。全面落实现行各项促进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收政策。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研究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
(三)突破人才瓶颈,增强智力支撑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关键技术难题攻关需要,加快专业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现有人才队伍专业素质,鼓励参与创新研究。采用稳定、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政策,加大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基金计划,充分调动扎根甘肃创新创业的人才积极性,加快培养和引进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优秀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多种灵活方式吸引海内外知名院校已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新技术开发高端人才加盟相关企业或者投资创业。加大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扶持力度,加强研究生创新平台建设。以开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为契机,推进企业迅速提高管理队伍专业水平和管理技能。支持兰州各大高等院校等教育培训单位开设相关专业,鼓励企业参与新技术教育,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技能人才。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科技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训工程,提升企业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加强规划引导,抓好贯彻落实
跨部门、跨学科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际趋势、国内态势和我省优势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编制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调查,加强与相关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各市州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发展特色,加强对本地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导,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甘肃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