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的意见
(甘政发[2010]1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省属各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与产业布局,切实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落实《决定》的重大意义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向纵深发展、增强国民经济持续发展能力、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重大举措。《决定》的颁布实施,对于我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全省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几年,我省新能源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取得了重大突破,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开始启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以有色金属为特色的新材料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信息基础设施稳步提升,生物产业蓄势待发,先进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具备了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后发优势。总体来看,我省建设全国新能源基地条件优越,发展新材料产业基础雄厚,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具有较强的科技力量,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坚实、特色明显、潜力巨大。
“十二五”及更长一段时期,是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决定》的颁布实施,为我省充分利用资源、科技优势和产业基础,推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和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全省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强化政策措施,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贯彻落实《决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世界新科技和产业的发展趋势,紧紧围绕国家确定的发展方向,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按照科技引领、优化布局、重点突破、应用带动、市场主导的要求,以重大产业项目、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为载体,突出产业特色,扩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优势,提升产业水平,力争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和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较强区域竞争力,部分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个别方面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带动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引领、人才支持、创新发展。把自主创新与利用外部资源创新结合起来,强化自主创新,加强技术集成和联合攻关,突出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形成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培育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迅速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