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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220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院、社会办各医院:

  为及时掌握各区、各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活动情况,推动工作不断深入,我委将建立“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工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每月汇总、分析各区、各医院的开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4月起,请各医院认真填写《深圳市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进展信息表》,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当月最后一日,并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委医政处,其中区属医院的信息表同时报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医政科。

  二、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我委将定期通报各区、各医院的工作进展,交流工作信息,促进我市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不断深入健康发展。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深圳市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进展信息表

医院名称: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情况

1、编制床位数

 

2、实际开放床位数

 

3、病房总数

 

4、护理单元总数

 

5、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

 

6、院长任组长的院级领导小组成立及运作情况

 

6.1是否成立

 

6.2是否召开专题会议

 

6.3是否组织检查

 

7、院级创优工程活动方案,是否制订

 

8、院级护理绩效考核 方案

 

8.1是否制订

 

8.2执行情况

 

9、院级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是否建立

 

10、简化护理文书书写情况

 

10.1完成超规定的文书清理的病房数

 

10.2超规定文书不归档的病房数

 

10.3表格化文书的病房数

 

11、院级医护协调护理医嘱级别的政策

 

11.1是否出台院级政策

 

11.2是否对医师进行相应规范的培训

 

12、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清理

 

12.1是否制订院级方案

 

12.2财务结算的病房数

 

12.3医嘱电脑录入的病房数

 

12.4口服药摆放的病房数

 

12.5负责物资运送病房数

 

12.6检验标本和结果传送病房数

 

12.7其他情况

 

13、按照新的要求修订护理规章制度情况

 

14、院级创优宣传活动

 

第二部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病房(护理单元)情况

病房(护理单元)名称

病房名称

病房名称

 

15、实际开放床位数

 

 

 

 

16、护士总数

 

 

 

 

16.1其中:聘用护士数

 

 

 

 

16.2责任护士数

 

 

 

 

16.3高级责任护士数

 

 

 

 

17、本月出院病人数

 

 

 

 

18、护理员数

 

 

 

 

19、每个病人是否均有自己的责任护士

 

 

 

 

20、是否公示分级护理服务

 

 

 

 

21、是否完成超规定文书的清理

 

 

 

 

22、是否落实超规定文书不入归档病历

 

 

 

 

23、医嘱电脑录入是否由护士完成

 

 

 

 

24、是否根据新的规范开具护理医嘱级别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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