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抓紧编报2010年农机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农机发[2010]51号)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农机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0〕58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农机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农机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下达时间晚,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工作。
二、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编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审核,但不得代编代报,同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三、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分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在申报前应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但不得更改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申报市级资金补助额度不得超过项目限报额度。
四、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按“农机化”填列,以便于分类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和财政部《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相关规定,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项目实施方案中的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表二)。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项装订,便于分类。
五、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经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按上行文格式行文(需纸质件,项目实施方案作为文件附件),于2010年12月28日前统一报送市农委农机综合处1式3份,同时按各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方案的电子文档及其他有关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现场递交以收到时间为准,邮寄报送以寄出时间为准。
联系人:市农委农机综合处杨培成
电话:89133210、13368242623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邮编 :401121
电邮:peichengyang@163.com
附件:1、2010年农机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农机项目申报指南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重庆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项目申报表
农机专业合作社
| 名 称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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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区县(自治县) 乡(镇)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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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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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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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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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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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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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方 式
| 固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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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社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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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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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业机械设备情况
| 名 称
| 规 格
| 购进时间
| 数 量
| 堪用程度
| 价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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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机具停放、维修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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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
| 2009年主要服务的内容、范围、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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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效益
| 固定资产
(万元)
| 2009年作业收入(万元)
| 2009年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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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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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设的主要内容
| 拟购置先进农业机械示范机具及维修、信息处理、技术培训等设备;修建机具停放场、库、棚等配套设施;开展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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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自治县)农机化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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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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