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行业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市、区(县、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行业协会的指导,支持行业协会为杭州市区品牌规模企业进驻五县(市)搭建平台;鼓励五县(市)旅游企业积极加入市、区(县、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饭店协会、特色潜力行业协会等;促进市、区(县、市)协会之间,以及市区协会会员与五县(市)协会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统筹旅游人才培养。
1.完善全市旅游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旅游人才工作调研,分析旅游人才发展需求,制定科学的旅游人才培养政策;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配置的旅游人才培育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干部交流、院校培养、企业培训多位一体的旅游人才培训体系;逐步规范上岗资格证制度和用人合同制度,引导企业合理用人。
2.加大政府培训力度。市、区(县、市)两级每年均安排一定的旅游培训资金,用于对各级领导干部、旅游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旅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旅游一线员工的业务培训;继续推进外地导游转入培训、导游员年审培训、景区导游员资格培训等工作。
3.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市区与五县(市)旅游部门之间通过干部下派、上挂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培养五县(市)旅游管理人才;发挥市级旅游部门的协调职能和在杭高校的旅游师资优势,每年举办五县(市)旅游人才培训班,并在师资、教材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六)统筹旅游公共服务。
1.构建杭州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全市,以现场、电话、网络三种咨询方式为重点的杭州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统一全市旅游咨询服务、投诉电话(96123),准确、及时、全面地为杭州市民和来杭游客提供旅游信息服务。完善杭州旅游网,充分发挥其信息咨询、旅游预订、投诉受理等功能;五县(市)均建立具有独立域名的旅游网站,实现杭州旅游网与五县(市)旅游网站相互链接、信息共享;增加五县(市)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和旅游咨询点,基本形成“一体双翼、两大功能、三种方式、多个中心、广布点”的咨询服务体系格局。
2.加强旅游集散网络建设。建设和完善五县(市)旅游集散中心,实现杭州旅游集散中心与五县(市)旅游集散中心线路互通、客源互送、业务互联;实现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与交通客运站紧密关联、互为促进;在全市的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主要景区、主要饭店前台等处设立代售旅游票务服务点,方便游客到五县(市)休闲旅游。
3.完善旅游标志系统。将五县(市)旅游交通指引标志作为全市旅游交通指引标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统一标准、同步规划、相互衔接;协调并规范跨区域旅游交通指引标志、乡村公路旅游交通指引标志的设置;加强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的管理,开展全市旅游景区外文翻译规范化专项检查行动,提升全市景区外文翻译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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