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对五县(市)旅游规划的指导。指导县(市)旅游规划与杭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杭州市旅游“十二五”规划相衔接;利用信息、人才优势,建立全市统一的旅游综合体规划策划平台,全程参与、指导五县(市)编制高质量的旅游综合体规划;鼓励和支持全市特别是五县(市)编制特色镇、特色村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规划。
3.实施《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强化“两江一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充实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三江两岸”生态环境;指导五县(市)完善“两江一湖”风景区分区规划并加快报批工作;加大千岛湖水源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维护“千岛秀水”品牌。
(二)统筹旅游项目建设。
1.加快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桐庐分水江休闲旅游度假综合体、富阳东洲岛城市“大阳台”综合体、临安天目山生态旅游综合体、建德新安江温泉度假风情小镇、淳安千岛湖国际商务度假中心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支持千岛湖省级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助推高尔夫、温泉、滑雪、游艇、直升机观光、大型科技旅游等高端、新型休闲业态和旅游产品落户五县(市);鼓励和指导五县(市)发展特色餐饮、旅游购物,打造商业特色街,建设“杭州市休闲基地”、“风情小镇”;根据五县(市)产业发展实际和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加快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形成符合实际的特色潜力行业分布格局,推动特色潜力行业转化为旅游产品。
2.打造“三江两岸”水陆观光游览线。挖掘和整理“三江两岸”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江南小三峡”和“三江两岸”文化长廊的知名度;规划建设“三江两岸”风景游步道,打通富春江水库大坝过船通道瓶颈,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整合包装“三江两岸”旅游产品与城区“五水共导”水上黄金旅游线,推出全新的水陆观光游览线路。
3.提升改造老景区。实施旅游景区三年提升计划,改造提升五县(市)旅游景区,促进老景区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丰富休闲旅游内容,增强景区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对五县(市)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指导,到“十二五”期末,五县(市)新增A级景区10家以上,全市A级景区总数达到40家;积极开展“杭州市最佳旅游景区”、“杭州市休闲基地”评选活动,打造一批精品休闲旅游景区。
4、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进一步发展五县(市)乡村旅游,继续扶持有资源条件的乡村特别是地处偏远但生态环境优越的乡村,充分利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成果,因地制宜改善基础设施,开发乡村旅游;加强乡村旅游规范管理,做到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形成规模;推进“风情小镇”建设,充分保护并合理利用特色风景、生态环境、民俗风情、特色建筑等资源,走旅游特色化发展道路,创建乡村旅游品牌;加强乡村旅游营销宣传,提升我市乡村旅游在长三角区域的知名度。
(三)统筹旅游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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