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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产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产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2011〕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旅游西进战略,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市西部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以下简称五县(市)]旅游业与杭州市区旅游业的合作互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旅游西进、旅游全域化战略,将五县(市)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激发市场潜能,做大做强五县(市)旅游产业,加快形成大杭州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我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打造“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五县(市)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总收入的增长幅度高于杭州市区的增长幅度。其中,旅游接待人次占全市旅游接待人次的比重从“十一五”期末的31%提升到“十二五”期末的36%,旅游总收入占全市旅游总收入的比重从“十一五”期末的20%提升到“十二五”期末的24%;游客在五县(市)的逗留时间明显延长。
  三、主要内容
  (一)统筹旅游产业规划。
  1.实施杭州市旅游“十二五”规划。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理念统领杭州市旅游休闲业“十二五”规划,将旅游国际化和旅游全域化作为我市“十二五”期间旅游发展的“双核”战略。要重点加强对五县(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引导五县(市)因地制宜、凸显特色,打造核心旅游产品;要把《杭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提出的构建“旅游中心地(城镇)体系”的思路,与“统筹中心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特色镇、中心村、特色村规划建设”的要求相呼应、相融合;要结合浙江省“旅游十百千工程”、杭州市“风情小镇”建设,统筹完善和提升旅游配套设施,增强旅游特色镇的集聚和辐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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