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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农机发〔2010〕52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决防范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农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市农机办研究,现制定《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对照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为主线,深入推进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抓排查、打非法、强管理,集中解决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全面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95%,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到100%、限期整治率达到80%以上。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机安全“四大”专项行动,严厉惩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努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时间步骤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安排,农机安全“四大”专项行动从2010年11月下旬开始,到2011年3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下旬)。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认真学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通知精神,制定农机安全“四大”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机构,明确人员,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农机安全生产“四大”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20日)。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工作。特别要针对元旦 、春节、全国和全市“两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3月21-31日)。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重点开展农机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巩固农机安全“四大”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推进农机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重点内容

  (一)重点对以下行为加以严厉整治:

  1、对农业机械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审验和检验,或技术状况达不到作业安全条件的;达到报废条件仍继续使用的;

  2、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或证照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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