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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工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4.精细化工产业。以低污染、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加工为发展方向,做强做大精细化工产业,有选择地发展有机化工原料和新型合成材料生产。依托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重点发展生物化工、有机化工原料和新型合成材料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环境友好型的精细化工产品。
  5.新型建材产业。重点发展环保、绿色、节能的建筑陶瓷、玻璃、钢结构、新型墙体材料。推进高标号水泥发展。以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率为导向,重点支持和鼓励熟料企业利用国际先进适用技术,进行以新型干法窑处置工业废弃物、污泥和城市垃圾的试点与应用。
  6.特种冶金产业。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性能的优质金属板材,实现薄钢板行业应用由建筑领域向汽车、家电行业领域的转型跨越。以铜精矿和再生铜的回收冶炼为重点,不断提高铜冶炼业的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水平。
  (四)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根据五县(市)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科技服务、工业设计、现代物流、总集成总承包等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工业企业将生产辅助服务、售后服务、生活服务等业务外包给社会专业化服务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生产服务集聚区,推进制造业服务化,促进工业和服务业的有机融合,不断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积极支持五县(市)建立科技孵化器、加速器,重点支持块状经济建立行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公益性、开放性、基础性的科技服务平台,为五县(市)的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共政策体系。按照推进现代工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对列入省、市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资源要素。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重点用于扶持五县(市)工业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营、产业联盟与技术标准制定、品牌建设、集群内企业联合重组、产业集聚发展、集群内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与发展等。优化工业扶持政策,支持五县(市)因地制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五县(市)重点(工业)产业的财政扶持资金市县配套比例从原来的25%:75%调整为50%:50%。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对接与合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与投资机构优先支持重点培育提升的块状经济和行业重点企业。
  (二)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不同产业特征,积极推进以技术研发、知识产权、质量检测、人才培训、营销展示、信息服务和创业孵化等内容为重点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吸引民营资本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向公共服务平台集聚,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区域内企业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和鼓励块状经济集聚区建设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合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现代工业城乡一体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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