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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7、深入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学习经验材料等多种形式,学习典型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做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粮食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努力提高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8、依法加强粮食质量服务与监管。加大《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与粮食质量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粮油标准的学习宣传,完善粮食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重点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三、认真做好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9、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各项工作。参照《全国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总结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并做好全国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四、推动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粮食法制研究
  10、加强本市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在认真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的特点,积极开展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研究。
  11、加强本市粮食法制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掌握本市粮食安全的现状,分析影响本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加强完善本市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研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5号令发布实施,今年将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本市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活动。
  五、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保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2、加强行政复议学习宣传和能力建设。组织《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上海市粮食局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和法制培训,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本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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