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粮办〔2010〕49号)
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0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0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12号)的精神,2010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区之一为目标,以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为主线,以拓展深化公开内容为支撑,以全面夯实公开基础为保障,增强行政权力的透明行使,有序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力求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方面有新进展,力求在服务世博、满足公众需求方面有新提高。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推行本市粮食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本市粮食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积极推行本市粮食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
2、加强本市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本市粮食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完善粮食政策提供依据。加大粮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探索本市粮食政策评估报告公开机制。
3、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以“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为核心,加强“上海粮食网”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上海粮食网”网站功能,突出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整合网站的各种公开栏目,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界面友好、分类科学、查询方便、更新及时。进一步健全网上政府信箱、网上调查、在线访谈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在保护来信人隐私的基础上,将来信的收件反馈、处理状态、结果告知等及时在网上公布。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建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及其他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详见附表一);建立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各处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详见附表二)。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