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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粮食局关于确保粮食企业安全度汛的通知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确保粮食企业安全度汛的通知


各区、县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国家粮食局关于确保粮食企业安全度汛的通知》(国粮电〔2010〕14号)精神,根据今年汛情、雨情等形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台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麻痹大意,要加强巡查,堵塞漏洞,确保汛期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度汛
  各单位要强化防汛意识,加强防汛工作领导,把防汛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库存粮油分布情况,分析汛情对储粮安全的影响,及早防范,及时应对,对处于水患危险区域的粮油、重要物资等要及时转移、疏散;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防汛部署与应急指挥,落实通讯保障、防汛物资、抢险队伍等基本措施,确保库存粮油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资材档案安全;进一步完善汛期各项预案,切实按预案要求防范及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提高应变和救援能力;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做好防汛、防台风、防雷暴等工作,确保粮食安全度汛。
  二、加强监测,确保安全储粮
  天气日渐炎热、雨水较多,汛期库存粮油面临高温、高湿威胁,新收购入库的粮食粮情较为复杂。各企业要落实储粮安全责任制,加强储粮安全管理工作,加大人员、物资、信息方面的投入,确保本企业库存粮油安全。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加强库存粮油的粮情监测,提高粮情检查的频次,尤其要关注高水分粮的储存安全,密切观察水分变化、虫害、霉变等情况,及时发现、尽早处理存有安全隐患的粮食;二是加强对屋面防漏、地面防潮、墙面防渗、门窗防雨等情况的检查,及时修补,防范因渗漏、返潮形成的储粮安全隐患。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汛期的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复杂,各单位、各企业务必要提高警惕、强化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一是严格用电管理,检查线路、电器、设备的安全状况,各类生产、维修用电必须有电工到场,同时加强防护措施。二是对于水浸仓房,必须在确保仓房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出仓、卸载、移库作业,已经出现裂缝、沉降的仓房,要经有资质的机构鉴定、确认安全后才能再次使用,杜绝衍生事故。三是确保储粮化学药剂安全,严格遵守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与使用各项规定,强化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前把水患区的库存药剂转移到安全地方,避免浸泡、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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