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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扩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农机安全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重点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创新宣教形式和手段,打造宣传教育的信息平台,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深化“平安农机”“六个一”的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载体,组织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专项整治,排查事故隐患。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的源头管理,做好对农业机械在农田、场院等场所生产作业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跨行政区域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技术状态完好。突出抓好重要农时季节,重点作业区域和重要生产环节的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日常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检查活动,提高农机手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的法制意识,逐步形成农机安全监理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按照《我委关于开展设施农业装备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渝农发〔2010〕425号)要求,开展设施农业装备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要加强与工商、安监、质检、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协调解决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大农机产品打假力度,维护农机市场秩序。要深入农村,服务靠前,强化监管,采取实地安全检验、质量调查等办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监管水平。要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农业装备的报废更新力度。要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开展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执法检查,建立微耕机、小型收割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检验制度,做到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经常化、制度化。要抓好安全培训,提高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间的协作,加大专项整治及路检路查力度,坚决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脱离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五)深化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实效。按照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本着“充实、完善、创新、提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检查督办,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一要争取政府重视,建立保障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争取资金投入,保证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二要将工作的着力点和重心放在乡村,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夯实创建基础,建立健全人、机台账和相关学习、安全制度。三要强化领导联系点制度。责任领导要深入联系单位,全面掌握创建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机安全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四要善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采取考察、观摩、现场会等形式,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到示范单位学习交流,互相取长补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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